| 许昌市商务局2007年政务公开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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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2-10 13:27 文章来源:许昌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许昌市商务局2007年效能提升工作实施意见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2007年是全市效能提升年。为切实做好效能提升工作,提高机关及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执行能力和工作,改进机关作风,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人民群众,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进一步打造软实力、发展生产力、提高竞争力,结合商务系统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积极引进企业管理理念,按照企业满意、服务对象满意和群众满意的原则,以推行机关标准化管理、提高执行力、深化便民服务,促使机关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高效化工作为重点,加大效能提升力度 ,为加快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强力推行机关标准化管理。对去年机关标准化管理试点中形成的“标准化管理基本标准”、各项制度、工作程序,进行深入学习、领会认知,全面贯彻落实,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把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纳入各科室年度目标进行考核验收,作为年终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完善落实五项制度。进一步对政务公开、首位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效能建设五项基本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使工作人员对本单位五项制度内容的知晓率达到100%。通过公开栏、商务网站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全面公开,以征求意见、督促检查、受理投诉、责任追究等形式,把五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企业、群众和服务对象对各科室公开、落实五项制度的认可度达到95%以上。
(三)整治“机关病”,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此项工作由各科室负责人抓落实,局效能办监督检查。2007年,继续把整治“机关病”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重点治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相互推诿效率低下等执行力不强和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使各科室抓效能建设的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使心浮气躁、华而不实、弄虚作假、不负责任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使执法为民、服务发展的理念得到真正确立。整治机关病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以完善制度入手,继续推行机关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二是以抓完善责任制入手,认真落实“五制工作法”,提高执行力;三是以抓完善督查、奖惩制度入手,营造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四是以抓强化服务入手,加强行风政风建设,全面提升服务大局,服务经济建设的水平;五是以抓学习教育入手,全面提高机关人员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努力创造“六型”机关。
(四)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由局法规科牵头,局纪检监察室配合,加强对《行政许可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查纠不依法许可、不履行告知义务、违规许可、违规收费等13种违反《行政许可法》行为,严格查纠把已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和非许可事项,转移到挂靠单位、中介机构进行变相审批的违法行为,切实解决职能转移、变相审批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及时安排审批项目、审批工作人员和分管进驻市行政审批中心办公,全权负责局所有审批业务,对社会一站式服务。
(五)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建设。
全面推行党务公开。由局党委办公室负责,认真落实许昌市党务公开暂行规定,把党内事务的办事依据、政策规定、所需条件、办事程序和办理结果,除涉及党内秘密外,通过商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或党员、群众如实公开。
强力推进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由局行政办公室负责,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切实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实现公文网上传递和信息共享,不再普发能够通过政务内网传递的文件、信息和简报等纸质材料。10月底前,实现30%以上的行政许可项目在线处理,使电子政务真正达到便民、利民、服务于民的目的,成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互动的平台。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考评机制。由局效能提升办牵头,针对影响效能提升、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企业代表和服务对象代表对相关科室开展专项评议活动,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真正把群众满意作为解决问题的衡量标准。建立效能提升责任机制和激励机制,并把效能建设列入今年全系统的目标管理,充分发挥各单位抓效能提升的主体作用,把效能提升与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工作绩效、年度考核、每年一次的人民满意公务员评选活动挂钩,与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奖惩挂钩,强化效能提升领导责任,激活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的内动力。
(二)加大检查督察力度。由局效能办牵头,按照局党委部署,对局机关各科室效能建设情况,每月检查不少于3次。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执行不力、推诿扯皮、相互掣肘、效率低下的科室和责任人,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科室和个人实施效能告诫,并责令限期整改。科室一年内被效能告诫2次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被效能告诫3次以上的(含3次),追究科室主要负责人效能过错责任。个人一年内被效能告诫2次的,年度公务员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被效能告诫3次以上的(含3次),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三)强化效能案件查处。由局纪委监察室牵头,一是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发挥商务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上新闻记者的监督作用,建立投诉信息共享机制,不断扩大案源。二是完善效能投诉案(事)件快速联动查处机制,对影响效能提升、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不作为、乱作为案(事)件,有诉必理、有理必果,按期办结率达到100%。三是对查证属实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河南省行政效能监察暂行办法》、《许昌市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许昌市效能告诫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追究责任。四是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治本功能,通过对案(事)件的查处,帮助发案单位查找存在的问题,从而完善措施,堵塞漏洞,按标准规范运作。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局机关效能提升工作,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商务局效能提升工作领导组。局长魏金河任组长,局党委书记杨建邦、副局长侯水科、局纪委书记姜林生任副组长,殷留生、谷理争、高翔、赵强为领导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2258007 2334045。
二○○七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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